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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貿市場衛生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
2023-04-04 21:48
一、凡進入市場的購銷人員都必須自覺講究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不準擅自在市場內張貼廣告和不隨意在墻上、攤位上隨意涂寫,不亂堆放雜物,不任意傾倒垃圾和污水。不亂扔瓜皮果殼、塑料袋等雜物,保持市場整潔、通道暢通。
二、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嚴禁有毒、有害、污穢不潔、腐爛變質、霉變過期食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產及其它制品進市場出售。經營肉類及制品、熟食、食品、鹵味、豆制品的須持有營業執照、相關許可證和個人健康證。營業人員須穿戴市場統一規定的服裝,經營熟食的必須有防蠅、防塵、防污染、防腐等設備和清潔用具。
三、待售肉類以及豆制品等不能隨意放置在沒有襯墊的地面上。
四、市場應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并保持其良好,設立宣傳欄,及時、經常宣傳食品安全、衛生等法規和知識。
五、市場應確定專兼職人員負責上市商品衛生狀況的抽檢和衛生管理工作,并開展經常性的衛生監督檢查。
六、市場內必須配備衛生保潔員,專門從事清潔衛生工作,做到隨時清掃。根據季節特點按規定進行滅“四害”消殺工作、防疫消毒工作。
七、各經營戶做好自我清潔工作。每個攤位在交易結束后,要將攤前、攤后、柜臺上下、地面打掃干凈。對產生垃圾多的攤位,經營戶要做到及時收集,并送到指定的垃圾集中處。
八、市場區域內排污溝管定期清淤、疏通,市場公廁按標準進行衛生保潔。
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市場辦公室將酌情給予批評教育、警告、扣保證金、停業整頓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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